9.9 换乘车站


9.9.1 车站换乘形式应根据规划线网的走向及线路敷设方式确定。
9.9.2 换乘设施的通过能力应满足超高峰设计换乘客流量的需要。
9.9.3 换乘车站应采用付费区内换乘的形式。
9.9.4 对预留的换乘节点,相邻车站及相应区间的线位应稳定,预留换乘节点两侧应留出不小于500mm的裕量。
9.9.5 对于同步实施的换乘车站,车站内用房、设备和设施等资源应共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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